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与目的
鉴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2日最新颁布实施的《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中“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的内容有更新调整;以及由于“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已停用,“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和入口改为通过“荔湾区政府网”(http://www.lw.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在广州市就业、创业、生活、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荔湾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结合荔湾区实际,荔湾区教育局会同区来穗局开展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荔教规[2020]1号)的修订工作,起草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修订)》。
二、文件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2021学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工作目标的通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四条,包括总则、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流程、附则等内容。
(一)第一至第三条为总则。明确本方案制定背景与目
的、适用范围、文件起草依据及实施责任单位。
(二)第四至第六条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明确来
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须符合的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及认定标准。
(三)第七至第八条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流程。明确《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积分制入学所需申请资料和认定流程。
(四)第九至第十三条为组织实施与管理。明确区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责。
(五)第十四条为附则。明确本实施办法的实施年限、有效期及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