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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商务规字〔2019〕5号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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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7
  • 来源:南沙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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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商务规字〔2019〕5号)于2019年11月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关于印发<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商务规字〔2019〕5号)有效期延长至修订完成、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即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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