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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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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7
  • 来源: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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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1号)自2021年4月28日起正式施行,将于2022年4月27日失效。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已按程序进行延期,有效期延长至本实施办法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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