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原因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37条和《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穗府办〔2012〕49号)第3条、第28条规定,《广州市南沙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免费刻章办法》)3年有限期即将届满,我局于2022年7月对《免费刻章办法》进行评估。经评估,《免费刻章办法》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开办环节,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政策更新以及市场供给需求变化,需要随之更新调整、在可操作性方面,以规范性文件方式规定,难以全面规范,且修订程序繁琐,随着区内免费刻章业户数量快速增长,日常管理存在较大压力和负担,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相关服务能更好地落实相关工作且便于管理,因此,决定废止《免费刻章办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废止后相关工作衔接
我局将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相关服务采购,具体以相关政府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