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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实行北京路南段(大南路至泰康路)全天步行化管理和府学西街(圣贤里以南,金佰利广场停车场入口以北)节假日步行化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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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15
  • 来源: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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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北京路作为广州建城两千多年来一直未改变的传统城市中轴线,两千多年来均为广州的政治文化商贸中心,是广州建城的城市原点,也是广州对外展示的窗口、构建国际旅游中心城市的重要基础。其中,北京路步行区先后经历了五次扩容:最早于1997年2月8日,北京路正式开通为双休日步行街(逢双休日实施只允许公共汽车行驶的准步行);1998年5月1日起,北京路逢节假日实施所有车辆均不能行驶的全步行;2002年,北京路正式实施全日制步行;2010年9月11日起惠福东美食街(北京路至教育路段)、禺山路(全段)也纳入北京路步行街;2014年10月16日起,北京路北段(中山五路口至广卫路口段)开始全天候步行化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延伸,目前北京路步行街步行总长度为3.5公里。北京路步行区的设立及扩展,有力地推动了北京路商圈商旅文融合,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8年北京路商圈营业额超过1200亿元,其中步行街营业额超110亿元,年客流量超7000万人次,商业指数和人气指数位居全国步行街前列。2018年12月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首批11条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试点之一,经过约2年时间的改造,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其改造经验《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推动“四个结合”释放北京路步行街消费升级新活力”》受到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表扬,2021年7月正式被商务部评为“全国示范步行街”,2021年10月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二期(2021-2022)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北京路步行街拓展是该方案的重点任务之一。将北京路步行区域逐步向南拓展延伸至天字码头,连贯打通北京路“古代中轴线”和云山珠水的地理格局,是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也是为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探索经验、强化试点效应的重要举措,为稳妥推进,计划在近期先行对北京路南段(大南路至泰康路)段实行步行化管理,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将步行区域延伸至天字码头。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北京路步行街周边内街内巷产业发展,打造闭合的步行循环系统,提升步行区域的纵深长度,经对北京路主路周边内街巷进行梳理后,认为府学西街街巷相对开阔,车流量少,已具备一定的动漫、电竞产业氛围。节假日在府学西街实现步行化管理,并结合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二期的周末创意集市(跳蚤市场)项目实施,在对周边交通影响较小的前提下,能进一步集聚人气,吸引年轻客流,优化北京路的产业结构,提升步行街的文化体验和消费体验。

  二、主要内容

  通告共五条内容,拟对北京路南段(大南路至泰康路)实行全日步行化管理,对府学西街(圣贤里以南,金佰利广场停车场入口以北)实行节假日(双休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步行化管理。一是对北京路南段(大南路至泰康路)实行全日步行化管理,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入上述路段,途经的车辆应绕道行驶。其中原途经该路段的公交线路,采用部分线路绕行文德路和万福路、部分线路绕行起义路和泰康路,沿途根据道路情况撤销及增加停靠站点的方式进行分流。二是对府学西街(圣贤里以南,金佰利广场停车场入口以北)实行节假日(双休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步行化管理,具体实行步行化管理时间为节假日前一天晚上20:00至节假日最后一天晚上22:00,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入上述路段,途经的车辆应绕道行驶。三是明确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不受限制,对违反本通告的规定擅自驶入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四是明确本通告自2022年4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15日,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重新修订或终止。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2)《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可以对相关道路实行步行化管理;第六十条“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六)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第六十三条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五)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3)《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行政规范文件发布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

  四、实施条件

  一是完成步行街南扩可行性研究。根据步行街改造提升的部署及分工,2020年组织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城果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等5个单位编制了《北京路步行街南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北京路步行街南扩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在2020年11月,2021年2月先后两次组织了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3月提交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指挥部会议审议,按专家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已基本稳定。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北京路步行街拓展能改善扩大北京路的整体形象和发展空间,提升北京路商业、旅游、文化的水平,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步行区域扩展的具体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是制定公交调整方案。为保证市民出行便利,降低公交线路对周边道路通行的影响,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区及市公交集团,在现场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路步行街南扩公交调整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北京路南段(大南路至泰康路)实现全天步行化管理后区域的整体交通状况,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公交线路调整、路边停车位和公交站点迁移等交通疏解措施,将步行化对周边居民的出行影响降到最低。

  三组织编制规划体系和交通设施改造方案。越秀区委托市交通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公交调整方案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二期规划方案,其中的交通专项对步行区域拓展后的交通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近期、中远期的交通改造相关工程项目和建议,制定交通设施改造方案。越秀区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区交警部门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现场会,对交通设施改造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通过交通分流、交通管控等措施提升北京路周边道路的通行能力,降低北京路南段步行化后的交通压力。

  四是完成府学西街环境提升。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一期已完成圣贤里及府学西街的街区环境提升。同时通过对街区墙面进行立体3D涂鸦、公共艺术装置等趣味化改造,逐步将客流从北京路引流至府学西街,成为北京路打卡拍照的景点之一。在府学西街实行节假日步行化管理,路口两端预留相关停车场的出入口通道,能进一步降低步行化对交通的影响。

  五是充分征求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按程序先后征求了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公众意见。其中,2021年3月,以区政府名义征求了市司法、规划、交通、公安、商务、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北京路步行区域延伸拓展的意见,共收到13条反馈意见并全部采纳。2021年4月,以核心区管委会名义征求了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水务局等市、区部门对通告的意见,共收到8条反馈意见并全部采纳。在先后两次征集职能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2021年4月30日至5月12日,以核心区管委会名义在越秀区政府网站“越秀信息网”上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共收集到6条反馈意见并全部采纳。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2021年9月1日和9月30日组织召开步行区域拓展意见征询会,邀请人大代表、商会、街道社区、商家(周边大型综合体、商会和小商家)和居民代表参加,均表示同意步行化方案,共收集了7条细节性的意见,已在规划和方案中落实。2021年9月3日,组织召开步行拓展规划方案专家评审会,邀请交通、文化、规划、产业、园林、建筑方面的专家对步行拓展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共收到5条意见,全部采纳。2021年10月26日,越秀区再次组织召开专家及公众代表意见征询会,对步行区域拓展工作进行再研究、再论证,交通、文化、规划、产业、园林、建筑方面的专家、《南方日报》《新快报》记者、民间文化保护团体负责人,街道等多方代表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所有意见均已吸收采纳,对短期内不能落实的意见,也与相关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得到理解与认可。

  五、制定参考

  (1)《关于禺山路至惠福东路部分路段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的通告》(规范性文件,越府〔2010〕101号,2010年9月4日发布)

  (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路北段(中山五路口至广卫路口)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的通告》(规范性文件,越府〔2014〕32号,2014年9月22日发布)。

  六、具体情况如何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可向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咨询,电话:8303604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邮政编码:5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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