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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增城区促进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

  • 2020-04-17
  • 来源: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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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促进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办法》提出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2号)相关要求,加快推动高端专业服务业产业集聚发展,促进高端专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端专业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通过政策实施,有效完善我区商务发展政策体系,通过双向提升行业增量和存量,推动高端专业服务业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排头兵,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更大贡献。

  二、扶持范围

  本办法所扶持的高端专业服务业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创新服务、组织综合管理服务、文体创意及娱乐、其他服务业等十三大类。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十个方向的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一)加快引进国内国际优质企业。对于企业当年新注册且当年纳入统计的,按80%-100%的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次年纳入规上统计的按60%-100%的新增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另外对于新增营收达到5亿元以上的,按新增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奖励不设上限,对经市、区认定的总部给予100%,按新增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奖励限额1亿元。

  (二)培育优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营业收入和增长较高的高端专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100%给予奖励。

  (三)给予企业办公场所支持。对与当年新注册且当年纳入规上给予当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50%的租金补贴;对次年纳统的给予当年50%的租金补贴,对当年纳统企业购买办公物业费用的10%给予补贴,对特别重大的高端专业服务业项目可免费使用办公场所。

  (四)加强重点企业人才培育力度。对年应税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的境外人才,按照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应纳税额部分,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年应税总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非境外高端人才,按照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对当年新招录的人才按学历给予一定岗位补贴。另外对于落户企业的高级技师、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每人2-5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我区企业创优评级。对获得广州市品牌建设奖励的企业给予1:1的配套奖励。

  (六)推动企业加快上市融资。对成功在国内、境外以及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七)推动高端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对引进高端服务业企业的专业园区和楼宇运营方,按入统企业经济发展贡献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获得上级认定的专业服务园,三年内每年给予一定奖励。另外承接广州市500万扶持资金建设专业服务业平台。

  (八)持招商中介加快发展。

  对于当年新引进项目并促使企业新增入统的招商中介,按照企业当年新增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于当年新引进5家以上企业的中介额外再给予奖励。

  (九)优化行业发展氛围。对高端专业服务业协会、产业联盟给予新设立奖励,并对相关组织活动和会议给予活动补贴。

  (十)强化企业配套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高端专业服务企业,可按我区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员工子女入学、员工入户、人才住房保障等配套服务。

  四、政策特点

  (一)扶持力度具有很强优势

  目前出台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政策的地区相对较少,同时经对比周边发达地区相关政策,该政策无论扶持力度和覆盖面一般都要强于其他地区,对意向进驻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其中在引入高端服务业项目等政策条款中不设奖励资金上限,有利于加快引进重大项目。

  (二)全面扶持企业发展

  该政策除了在吸引高端服务业项目和扶持本土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给予资金奖励外,同时在办公场所、人才队伍、上市融资、行业支持、配套服务等方面均有切实有效的扶持内容,全方面扶持高端服务业企业发展。

  (三)补充现有政策体系

  该政策提出的十条扶持措施中,其中有三条是参照区内其他相关政策具体执行,但在奖励的门槛、标准都要优于参照政策本身,政策更为符合我区当下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更有利于形成高中低黄金搭配的商务发展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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