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一)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22〕160号)、《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4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二)目的及意义
一是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鼓励工业企业充分释放产能,引导企业加大生产。
二是紧密结合前期走访和座谈会上企业提出的诉求,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子女入学、建立供需对接、提供产业用房、挂点联系服务、常态化解决诉求、强化柔性执法等措施,点对点逐条进行解决。
二、主要内容
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鼓励企业提质增效”,鼓励升规发展,鼓励企业规模提升,助推小微企业成长,鼓励大宗商品做好保供。
第二部分“鼓励企业技术升级”,通过梯度培育专精特新,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
第三部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通过优化用工服务、加大融资支持、服务员工子女入学、鼓励人才引领发展、推动产品供需对接、提供优质产业用房等方式,针对性解决企业发展瓶颈。
第四部分“提升服务企业水平”,通过建立领导挂点联系服务机制,依托政务平台常态化解决企业诉求,健全运行监测机制,鼓励项目加快建设,制定柔性执法事项清单、保产业供应链稳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贴心服务。
第五部分“附则”,规定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不超过当年产值的1.2%,不重复奖励,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等。
三、关键词解释
年产值:年度实现的统计意义的产值。
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提出的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以及上述领域上下游的产业领域。
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度实现的统计意义的固定资产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