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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 2018-08-23
  • 来源: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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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道路运输业户:

为规范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我站对区属道路运输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满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运输业户进行清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请各相关业户务必于2018年8月31日前到我站政务中心窗口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办者将按相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切后果由业户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1.许可有效期至2018.8.16的普通货运企业

      2.年审有效期小于等于2018.2.28的车辆

   

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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