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整饰美化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外观,创建优美的城市环境和景观,迎接第十六届亚运会的召开,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区决定对区内重要主干道沿线两侧建筑物进行整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饰的范围 (一)大金钟路(大金钟路与白云大道交接处--大金钟路与广园中路交接处)。 (二)广州大道北(梅园小区--同泰路口)。 (三)白云大道(雕塑公园--东平路口)。 (四)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与黄石东路交接处--黄石东路与机场高速交接处)。 (五)广园中路。 (六)机场高速路(白云段)。 (七)华南快速路(白云段)(内环路放射线白云段)。 (八)内环路放射线(白云段)。 (九)广州体育馆周边整治。 (十)广东国际划船中心周边整治。 (十一)广州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周边整治。 二、实施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三、整饰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清洗、粉饰、铺装、美化建筑物的外立面。 (二)清理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广告,清拆乱搭建和违法建设。 (三)清理不规范防盗网,统一规范整治室外空调机、空调机架、飘篷、晾衣架。 (四)清理天面、立面的垃圾杂物。 (五)统一规范改造沿街商铺招牌。 (六)统一规范整理架空线,下地或横平竖直处理。 (七)美化景观地段建筑物天面及改造屋顶。 (八)实施沿线建筑物光亮工程。 四、白云区主干道建筑外观整饰工程由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道路所在各街、镇共同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沿线中央驻穗、省直单位根据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本单位整饰工程的实施。 沿线商铺根据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提供的设计方案实施招牌广告的规范设置。 五、整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环境整治建设。 六、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