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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2019-09-17
  • 来源:从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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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原因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我区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力量。由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在社区居委会,其岗位性质长期以来难以确定,各镇街在队伍管理中采用的标准,方法不尽相同,影响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队伍管理。基层对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比较迫切,需要在市、区级层面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的管理。

2018年1月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区根据《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细则》制定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4.《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7章26条。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界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责任主体。各镇街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的管理主体,具体由民政部门负责。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招聘程序由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部分组成。招聘对象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属“村改居”的社区,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居民群众反映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招聘为本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年度考核内容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考核由居民(党员)代表评议、镇街考评、本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互评三部分组成,考核权重比例为4:4: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的,应由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加大探索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力度。对年度考核连续3年达到优秀等次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优先推荐。

(五)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职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含“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市财政给予补助。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每两年由区民政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根据我区实际重新核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假期。

四、《区管理细则》征求意见情况

《细则》征求区15个相关单位意见,3个单位共提出修改意见3条,采纳3条,均形成一致认识,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的反馈意见。另外,请广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提出审核意见,共提出意见2条,采纳2条;请区司法局提出审核意见,共提出意见3条,采纳3条。

五、《细则》如何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区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平台,做好《细则》的宣传培训,解读《细则》。

二是加强实施指导。各镇街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民政局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部门按照《细则》的工作节点,对各镇街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工作。

三是及时解决实施问题。各镇街要加强《细则》实施情况的反馈,区民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跟踪,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六、具体情况如何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的市民可向从化区民政局社区治理科进行咨询,电话:87968538,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87号,邮箱:5194634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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