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埔街请[2012]32号 签发人:张晓中
关于下沙经联社党委和下沙社区党总支书记拟任人选的
请示
区委组织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在我区转制社区“社企分开”改革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埔组通[2012]62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
拟任区下派干部林利鹏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委员会(简称下沙经联社党委)书记;
拟任区下派干部方起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社区总支部委员会(简称下沙社区党总支)书记。
妥否,请批示。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