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基本情况: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
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有31件。
1.保留28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2.修改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一是将《广东海珠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更名为《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理由:湿地公园的名称已变更。二是修改《广州市海珠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部分内容。
3.废止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因《海珠区加快解决“退二进三”项目办理证照有关问题工作方案》的制定依据《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穗府〔2008〕8号)已经失效,故将《海珠区加快解决“退二进三”项目办理证照有关问题工作方案》废止。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
我区部门规范性文件共有7件。经过清理,区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