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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126届广交会及2019年广州车展期间琶洲地区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2019-08-27
  • 来源: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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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第126届广交会及2019广州车展期间琶洲地区临时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及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将《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第126届广交会及2019年广州车展期间琶洲地区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有关情况进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的解读

琶洲地区是我市会展重点商贸区,每年的广交会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广州车展是年度全国大型国际车展之一。我局对该区域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在加大管理和执法的同时,应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该区域临时户外广告提出具体设置要求,明确设置期限和审批程序,为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者提供可遵循的规范标准,为管理和执法部门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建设“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的工作要求,区城管和执法局拟在2019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期间,对包括猎德大道(江海大道)以东、科韵路以西、阅江路珠江堤岸以南、凤浦路黄埔涌堤岸以北区域范围内的临时户外广告设置采取管理措施。

二、制定依据的解读

《通告》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等规定。

三、相关保障措施的解读

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整治力度,及时纠正、制止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清理、拆除或者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予以强制清理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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