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海龙街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3-08-20
  • 来源:荔湾区政府
  • 分享到
  • -

  街辖各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将《海龙街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街综治办反映。

  中共荔湾区海龙街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海龙街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推动海龙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在册吸毒人员的稳控和帮教成效,现就创建海龙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海龙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统筹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开展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活动,逐步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成立机构

  成立海龙街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广喜(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辉宁(办事处主任)

  梁治国(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郭应刚(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陈卓培(办事处副主任)

  陈 韫(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顾红兵(武装部部长)

  李 翔(办事处副主任)

  农家军(海龙派出所所长)

  廖义彭(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调研员)

  梁国祥(增滘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

  彭伯华(海北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

  梁灿尧(龙溪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

  海龙街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综治办,梁炽佳(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邓晓(党政办主任)、何成义(司法所所长)、杨桦(派出所副所长)、贝晓辉(政务中心负责人)、叶绍基(增滘联社治保主任)、原志佳(海北联社治保主任)、陈锦文(龙溪联社治保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创建示范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党政办职责: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求,配置办公设施,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办公和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活动场所。

  综治办职责: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帮教、监护和就业安置工作。

  派出所职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职责: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配合街综治办落实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出所衔接工作。

  政务中心职责: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安置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就业。

  居委会职责:配合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要求,成立监护工作小组,建立吸毒人员管理台帐,制定吸毒人员监控工作方案,签订协议,定期对吸毒人员开展评估,定期开展谈话。

  经济联社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帮教、就业安置和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关怀救助。

  禁毒社工职责: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发展禁毒义工,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美沙酮药物治疗,进行帮教和安置就业等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有效执行。开展对海龙街82名在册吸毒人员中的4名社区戒毒人员、38名社区康复人员及19名预出所人员的帮教、监护和就业安置工作,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80%以上。

  (二)宣传预防工作全面覆盖。日常禁毒宣传进一步落实,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禁毒工作,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禁毒宣传,确保群众拒毒、防毒能力提升,社区吸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复吸率不超过20%。

  (三)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积极推进。药物维持治疗在吸毒人群中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与治疗人数占在册吸毒人员的比例提高。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有效落实。加大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技能培训,推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到合适的企业合适的岗位进行就业,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自主就业或参与家庭就业,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7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是我街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是建设平安海龙的一大举措,各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是以《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为指导,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要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适用范围、任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各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内容。

  (三)勇于创新,总结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模式可供借鉴,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工作体制、工作机制建设上交流、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综治 社区戒毒 方案 通知

  抄送:区禁毒办。

  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党政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22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