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区工科信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正式联合印发。
《细则》分为七章,共一百七十八条,覆盖高端领军人才、骨干和高管人才、新引进人才、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航运专业人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创业投资人才以及博士后科研人员等。
部分细则解读
服务保障支持
01
人才公寓
申请范围为在本区未享受过区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住房补贴、房改房、解困房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与区内单位签订1年以上合同,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各类人才。
包括三类人才,一类是我区认定的高端领军人才,二类是骨干人才,三类是储备人才。高端领军人才可入住最高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其中持A、B证的高端领军人才免租期最高10年。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3年内按照市场价格的70%租住最高10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人才公寓。高端领军人才由个人提出申请,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制定配租方案,具体以公告为准。
02
出入境便利化
一是实施自贸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往来港澳商务签注便利化政策,具体由区公安部门负责;
二是实施广东自贸区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或上报以及发放等工作。
03
人才绿卡
受理经南沙自贸区管委会认定的港澳及外籍人才申办广州市人才绿卡。
政策各项目具体以申报公告为准。
具体要怎么申报?怎么领取?
政策详细情况请关注“南沙人才”微信公众号。
“南沙人才”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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