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号)精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甄别、论证,最后确定瓷相制作技艺、“太爷鸡”制作技艺2个项目登记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越秀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越秀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共(2)项
分类(代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域 |
传统手工技艺(Ⅷ) 共2项 | 1 | 瓷相制作技艺 | 大新街 |
2 | “太爷鸡”制作技艺 | 北京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