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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19-08-22
  • 来源: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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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完成我区“1+1+3+N”扶持政策文件的制订工作,提出适合我区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我局参考《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区工作实际,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制定《广州市越秀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依据主要是《越秀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越府办﹝2015﹞6号)、《越秀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越府办﹝2017﹞91号)。事实依据主要是我区各业务主管部门近年在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参考《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号)。

三、目的和意义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本办法指出,区产业发展资金是由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我区产业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建设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的资金;明确了牵头统筹的部门和分工、支持对象、使用遵循的原则等,文件实施后将加强、规范和统一我区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

四、主要制度

《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对发展资金的牵头统筹、分项范围、支持对象、使用原则、归口管理等进行规定。

(二)职责分工。对各扶持政策的业务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自职责予以明确。其中,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分项资金由区商务局负责,产业园区发展和商务楼宇提升发展分项资金由区科工信局负责,集聚高端人才发展分项资金由区人才办负责。

(三)资金支持条件。对发展资金的使用领域、扶持方式、申请条件、支持比例、申报要求等予以规范。

(四)预算编制。明确发展资金项目需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程序。

(五)预算执行。规范明确发展资金预算执行中的职责分工、资金下达、回收统筹、预算调剂等具体问题。

(六)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建立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各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规定。

(七)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范围等具体要求。

(八)附则。有效期及评估修订要求。

五、创新之处

以我区“1+1+3+N”政策体系为依托,根据我区扶持资金分为三大部分,分别由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区人才办牵头统筹管理,各具体业务主管部门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六、具体情况如何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区财政局预算国库科进行咨询,电话:8384986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九大马路4号区财政局(邮政编码:510100)。



越秀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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