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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 2018-04-18
  • 来源: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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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如下:

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4月2日12:00时止。

网上申报地址

越秀教育网——服务栏目——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系统。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8年3月21日8:30时至4月2日17:00时止。

纸质材料递交审核地址

1、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非越秀学籍生)请前往越秀区来穗人员综合服务中心(越秀区德政中路龙腾里4号)。

2、申请初中一年级(越秀学籍生)请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学校老师。

咨询电话:020-37652911

注: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备齐相关材料,前往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网上未申请的,受理窗口不予受理。

常见问题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需满足哪些条件?

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十一区县)以外的,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不含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入学?

主要有三类人。《2018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明确了3类人属于保障性入学,即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便可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1、现居越秀区并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并在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2、在越秀区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街道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3、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细则》,不符合以上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积分制入学的学位数量视越秀区公办学校当年学位情况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而定,并不确保安排学位。

哪些人可以申请积分制入学?

居住证满一年,有工作有社保是基本条件。根据《细则》,不管是申请小学一年级还是初中一年级,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市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现居越秀区有稳定住所并已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

2、申请人现在越秀区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1年(其中一个险种)或以上并在缴的。

申请初中一年级的还需要具体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现居越秀区并已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

2、申请人现在越秀区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1年(其中一个险种)或以上并在缴的。

3、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满7个学期以上(含7个学期)。

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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