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河长办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8号)文件精神,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拟表彰广州市2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3名优秀河(湖)长,名单如下: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陈建余 广州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局长)
余志展 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高级工程师
广东省优秀河(湖)长拟表彰对象
冯少仪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道永庆坊社区居委会主任
沈 凯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刘志彬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副镇长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向市河长办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706室(邮编:510640)
联系电话:020—87085214
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