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安排,我局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网址: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10246257.html,以下简称《原通知》),为了更好完成指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延长征集地区培育项目
(一)地区培育项目延长征集的领域和产业方向与《原通知》一致。
(二)地区培育项目延长征集的对象和数量调整为:
1. 广州市区域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
2. 已经注册成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的广州市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指南建议应与广州市区域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提出。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高校(含直属单位和直属的附属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5项,单个领域不超过3项;其他高校不超过6项,单个领域不超过2项;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不含高校直属的附属医院)、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超过2项。国家实验室可增加2项,省实验室可增加1项。
二、征集方式
各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指南建议人提交的指南建议征集表进行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按推荐数量要求将盖章版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_wei@gzlab.ac.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征集时间
地区培育项目征集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延长至2025年6月5日18:00。
四、注意事项
(一)已按《原通知》要求提交的指南建议无需重新提交。
(二)重点项目不再延长征集。
(三)指南建议征集的其他有关要求按《原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020-83124092、83124089。
附件:
附件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学科代码(2024版).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