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医保发〔2025〕28号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广州地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7号)转发你们,该通知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请各公立医疗机构将开展市场调节价项目的价格备案材料(详见附件6)报送至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邮箱:qiuguichun@gz.gov.cn,备案后方可实施,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
粤医保发〔2025〕27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文件精神,现公布我省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布“减张美容缝合费”等101项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执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同步废止“面部磨削术”等5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4)。
二、规范脑机接口价格项目并制定价格
公布“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等3项脑机接口价格项目(详见附件2),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详见附件3)。各地市在省最高价范围内,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排名数据,以及患者负担水平、地方财政补贴、区域价格比较等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脑机接口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各地市现行政策执行。
三、加强综合管理
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映。
本通知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