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切实守护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国家医保局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打击倒卖医保回流药、违规超量开药、骗取生育津贴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倒卖医保回流药
1.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串换医保药品、诱导“回收”、诱导“冲顶消费”、不扫码销售等问题;
2.职业开药人、参保人非法售卖医保药品违法行为;
3.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涉嫌伪造随货同行单、伪造票据、篡改购销记录“洗白”回流药;
4.药贩子、卡贩子采取冒名聚敛盗刷等方式欺诈骗保。
(二)违规超量开药
1.远超临床用量违规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等可能存在协助套取医保药品的情形;
2.违规冒名购药、更换科室或跨机构超量购买同种药品等可能存在套取医保药品的情形;
3.涉嫌接受职业骗保人提供的“处方提成”,明知药品将流入非法渠道仍违规开具超量处方;
4.与职业骗保团伙串通,协助收集老年群体、困难群体、慢特病群体等参保信息,甚至直接保管参保人医保凭证虚构诊疗购药的人员线索。
(三)生育津贴骗保
1.参保单位及个人伪造缴费、生育等相关证明材料“造假申领”骗保;
2.参保单位及个人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保;
3.参保单位及个人虚报医保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保。
(四)其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线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投诉举报电话:020-8760584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线上途径: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邮箱:ybrsc03@gz.gov.cn;
(三)线下途径:
线索相关书面资料请邮寄至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反映线索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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