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卫生健康局,省部属、市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门诊完整诊疗服务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将《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联系人:孔苗,联系电话:34349739)
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广州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以保障患者挂一次普通号可获得一次完整诊疗服务。
一、实施内容
当患者挂普通号进行初诊时,由于当次所开具医学检查、临床检验(以下简称检查检验)项目,不能及时出具结果而导致本次诊疗未完成时,医疗机构需配合患者预约一次近期的“续诊号”(一般为3天内),用于医生完成解读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后续开具药物和其他医疗处置等行为,以保证患者能够获得一次完整诊疗。该次“续诊号”无需患者付费。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对象
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含专科门诊)。专家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特需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等情况不在实施范围内。
(二)适用情形
接诊医生为明确当前疾病诊断或病情进展所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因其结果出具时间超出该医生当天坐诊时间范围,而导致没有完成一次完整诊疗过程的。
(三)不适用情形
1.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接诊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全处置),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
2.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复诊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
3.患者首次诊疗时或者续诊前发现其他专科疾病,需到其他专业科室就诊的;
4.其他医疗机构认为不适用的情形。
(四)具体适用条件
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适用条件,并明确预约就诊流程,在门诊醒目位置公布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实施方式
医疗机构预约“续诊号”时,应充分与患者沟通,在保障患者“一次挂号可获得一次完整诊疗服务”的原则下,建议但不限于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完成预约。
(一)方式一:由同一位医生完成续诊。当患者希望由接诊医生完成报告解读及续诊行为时,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为患者预约该医生就近一次的“续诊号”。
(二)方式二:由同一诊疗组或同科室内其他医生完成续诊。当患者希望在检查检验结果出具后尽快就医,而原接诊医生的出诊安排无法满足时,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为患者预约同一诊疗组或同科室内其他医生的“续诊号”。所预约的其他医生职称一般为相近或者低于原接诊医生职称。
(三)其他方式:各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条件,利用诊间预约、分诊台、自助机、线上或人工服务等多种手段,实现“续诊号”预约。
四、注意事项
(一)“管三天”时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包括首诊当天),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和患者需求,在保障医疗秩序的前提下,规定本单位的续诊时限。一次挂号仅包含一次续诊服务。
(二)医疗机构应采用“预约制”提供续诊服务,合理安排续诊患者到场时间,将其纳入正常候诊序列,避免现场混乱。
(三)医疗机构要充分考量同一诊疗单元中“普通号”和“续诊号”号源数量分配,保障医务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健康状态。
(四)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门诊医生的劳动价值,合理安排门诊工作量,优化工作量统计指标,同步合理调整相关薪酬结构。
(五)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保障患者生命安全,遵守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方案合情、合理、合法稳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惠民工作,由分管院领导牵头负责,医务、门诊、信息、财务、宣传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主动了解医疗机构准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好协调支持,保障方案落实落地。
(二)强化信息支撑。各医疗机构要完成相应信息系统改造工作,确保系统能够支持“续诊号”预约、就诊、病历记录等功能,满足“续诊预约制”的要求。如配套信息系统不能在2026年1月1日上线的,需提前制定好过渡阶段的应对流程和方案。
(三)加强人员培训。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组织对医护人员、窗口人员、导诊人员等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准确理解政策细节、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能够及时、耐心地对就诊患者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指引工作。
(四)强化服务质量。各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完善预约分诊流程,加强门诊患者流量监测,统筹调配人力资源,推行弹性排班,借助互联网医院、“午间、夜间、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手段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要提高检验检查效率,加快报告出具速度,缩短整体诊疗周期,让患者“少跑腿”,减少续诊需求。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官网、公告栏、公众号等途径做好政策推广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从源头上减少因误解引发的纠纷。
(六)切实推动落实。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部属、市属医疗机构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发布本区、本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2026年1月1日服务启动后,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持续跟踪,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将相关投诉列为重点事项,建立快速响应处理机制,逐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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