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发〔2025〕35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普通高中,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深化招生规范治理工作,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面清单》,现予以发布。
各区、各校务必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负面清单行为,切实构建“政府监管、学校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广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联系处室: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2083676)
202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面清单
序号 | 违规行为 |
1 | 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包括以基金会、校园开放日、校友会等名义组织非本校学生到校参加夏令营、冬令营、研学班等活动,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变相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的“招生”活动。 |
2 | 学校混合招生(包括多校区之间、集团校之间混合招生)、未获得办学许可和未按招生计划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转入普通班级。 |
3 | 学校招收借读生,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通过市统一中考平台招生、补录,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或外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
4 | 学校利用中介机构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
5 | 学校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保证分班协议”等名义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协议”及“约定”。自主招生校内考核评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 |
6 | 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未发布分班原则。 |
7 | 学校干预学生参加适应性测试,拒绝提供升学指导,强制学生填报升学志愿。 |
8 | 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包括民办学校收费与中考成绩挂钩。 |
9 | 学校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
10 | 学校与培训机构、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宣传,发布模糊、虚假、夸大、易产生歧义的招生宣传资料和信息,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包括以家委会、校友会、第三方媒体等名义公布升学率。 |
备注:各区、各学校要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对出现负面清单中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行为,采取通报、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等处理,并视情况动态调整涉事学校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资格,对涉事民办学校还将视情况予以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