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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 2026-01-04
  •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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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再次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行政机关违规设立收费项目,项目收费公示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行政机关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未对外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企业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入企实施行政检查未主动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二维码、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行政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机关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gzsqxzzf@126.com。

  (三)实体信件,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收),邮政编码:510030。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广州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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