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港局【2018】236号
广州港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台风防御并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港航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报,第22号台风“山竹”移入南海海面后,强度持续加强,可达超强台风(17级),危害性极大,且正面袭击广东的可能性很大,为切实做好当前台风防御工作,并提前部署安排,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近期省、市有关领导批示指示和《关于落实温国辉市长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备汛防汛工作的通知》(穗防〔2018〕84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台风防御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应急委〔2018〕23号)、《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穗安办〔2018〕27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穗安办〔2018〕274号)、《关于切实加强今年第22号和23号台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穗安办〔2018〕2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港航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港航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和落实应急准备,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各港航企业要结合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别是对大型机械设备和电力设备设施要做好进一步检查和维修,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设备安全,严防涉水触电事故发生。
三、各港航企业和在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三防”工作要求,要及时发布防风避险预警信息,注意作业人员和三防值班人员的人身安全,注意危险区域和隐患地区的人员安全转移,及时疏散高空设施周围的简易工棚、宿舍以及临时板房的人员,避免群死群伤的事故出现。除“三防”有关防护及疏运作业外,防范台风期间,必须停止相关作业,除应急抢险值守人员外,无关人员应及时疏散,各有关水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海事部门的要求,及时停航,并将船舶妥善安置。
四、各港航企业要重点加强在三防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薄弱和重点环节,如港区在建工程、大型机械、低洼地带、危险品堆场、迎风面较大船舶的防风防汛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补充应急物资。
五、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防风防汛应急准备,具备堆存资质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有关安全距离、堆存高度等的要求,严禁超能力储存,要认真做好汛期水浸的防范,并结合实际采取相关措施:一是要尽快将危险货物集装箱疏散出港,特别是遇湿易燃及剧毒危险货物集装箱;二是所有在港的危险货物集装箱都要做好防台风加固措施;三是无法及时疏散出港的遇湿易燃及有毒危险货物集装箱必须放在第二层;四是危险货物集装箱可允许堆叠在非危险货物集装箱上,以防被水浸泡;五是危险货物集装箱堆放尽可能远离岸线。国庆期间,要严格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2018年国庆节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穗港局〔2018〕230号)要求,确保节日期间港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防台期间和中秋国庆节期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防台期间与相关单位密切联系,发生险情应及时排除、及时报告,确保指挥及时、畅通和有效。
我局各分局要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做好值守人员安全防范措施,我局也将加强检查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进行持续跟踪,并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特此通知
广州港务局
2018年9月13日
(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830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