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成果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分布图
2.关于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成果的说明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分布图
【点击下载原图文件】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分布图.jpg
附件2
关于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成果的说明
第1条 工作背景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要求各地市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或区块线。《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4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为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开展全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
第2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市域,包括下辖的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南沙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11个行政区和空港经济区,总面积7434平方公里。
第3条 概念内涵
工业产业区块是指为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控制和保护的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范围。
区块内以工业用地为主,包括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以及用于支持工业发展的仓储用地、港口用地、发展备用地等。区块内主要发展先进制造业,以及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研发等高端产业。
第4条 分级划定
按一级控制线和二级控制线两级划定。一级线是为保障产业长远发展而确定的工业用地管理线,二级线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规模、未来可根据城市发展适当调整使用性质的工业用地管理过渡线。
第5条 划定规模
全市划定工业产业区块总规模621平方公里,其中一级控制线443平方公里,二级控制线17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