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我局于 2020年2月4日与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签订了《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权限委托协议书》,继续委托上述七区在辖区范围内行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权限,并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组织的跨区性大型活动需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除外),加之2017年6月16日已协议委托下放的越秀、荔湾、海珠和天河4区,该职权事项已下放11个区。
特此公告。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