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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启动第三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筹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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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5
  •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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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商协会,相关产业园区(基地)、电商企业、院校、媒体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促进直播电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业数字化转型,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市拟举办第三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下称“直播电商节”)。为做好直播电商节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9月28日(星期三),共20天。

  二、活动原则

  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

  线上线下选品会、特色品类专场、直播电商发展高峰论坛、电商主播大赛等活动由有意愿的行业商协会和产业园区(基地)、电商企业、院校、媒体机构等作为主办方举办。

  三、主要活动计划

  (一)线上线下选品会

  由各行业商协会、产业园区(基地)、电商平台、头部直播电商企业筹办第三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线上线下选品会,促进优质资源对接,实现供需精准匹配,为直播带货做好准备。

  (二)特色品类专场

  由各行业商协会、社会团体、产业园区(基地)、电商平台、头部直播电商企业等根据自身实际设置特色品类专场,视情组织直播带货活动,特色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美妆、箱包皮具、服装服饰、珠宝、钻石、茶叶、花卉、食品酒水、家电数码、家居家装、汽车、汽车配件、咖啡、母婴、非遗、老字号、国潮、汉服等。

  (三)直播电商发展高峰论坛

  由电商平台、行业商协会、媒体机构在第三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期间举办多场直播电商发展高峰论坛,围绕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分享直播经济上下游产业链前沿信息,为助力擦亮广州“直播电商之都”城市新名片建言献策。

  (四)电商主播大赛

  由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MCN机构、行业商协会、院校、媒体机构在第三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期间举办多场电商主播大赛,培育遴选一批具有成长潜质的电商主播,助力人货场精准匹配,营造促进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助推直播电商新经济发展。

  四、主办方责任及要求

  为确保活动效果,主办上述活动的单位需落实以下职责要求:

  (一)主办方独立承担所主办活动的全部法律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和活动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

  (二)相关费用由主办方自行筹措承担,并不得以政府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

  (三)创新策划活动方案,抓住行业在电子商务、直播电商等领域发展的痛点难点,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四)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工作,根据行业特点打造宣传热点,线上线下活动统一使用本届直播电商节的视觉符号和主KV,提高宣传效果。

  (五)主动对接行业内各大品牌方企业、各大直播平台资源,在活动期间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效推进。

  (六)组织研判活动期间意识形态风险,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七)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选品和直播带货,支持商家自播。

  (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商务信用建设相关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严禁“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相关工作支持

  市商务局将对主办有亮点有特色的活动给予多方支持:

  (一)将相关活动纳入直播电商节整体活动排期进行宣传推介;

  (二)协调主流媒体组织对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协调各方为相关活动提供多渠道、多资源对接。

  六、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请有意愿主办上述活动的单位制定活动方案,填写直播电商节参与意向回执(见附件),及时将回执和方案报送至市商务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市商务局将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方式分批组织公示,获得主办资格的单位需签署信用承诺书。联系人及电话:石先生,020-81097591;庄小姐,020-81619795。报名邮箱:dswlc@gz.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直播电商节参与意向回执.doc

第三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筹备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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