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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河长办关于2022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河(湖)长评选表彰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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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29
  •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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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河长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河(湖)长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穗河长办〔2022〕98号)要求,经过逐级推荐、严格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40个先进集体、30名先进工作者、49名优秀河(湖)长拟表彰对象(排名不分先后,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河长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706室(邮编:510640)

  联系电话:020—87085214

附件:

  附件1 2022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docx

  附件2 2022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docx

  附件3 2022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优秀河(湖)长拟表彰名单.docx

    广州市河长办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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