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环委办〔2023〕48号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港务局、市林业园林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社会发展”为重点,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了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有效保障。PM2.5全年每天达标,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再创新低,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空气质量优等级天数同比增加50天,二氧化氮实现连续三年稳定达标。20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17个断面水质优良,劣Ⅴ类水体断面清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两项土壤安全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7.3%,达到省工作要求。
二、考核结果(按行政序列排序)
(一)各区考核结果
优秀:白云区、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
良好: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
(二)市级职能部门考核结果
1. 重点考核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定量考核均为优秀。
2. 一般考核部门
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港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定性评价均为合格。
(三)领导班子和负责人考核结果
各区和市级职能部门考核结果等同于其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考核结果。
三、具体分析
(一)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该指标主要考核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及改善情况,考核占比40%,其中,白云、增城、黄埔、花都区排名靠前。从相关指标评分情况看,从化、增城、花都区在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方面完成较好,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居各区前3位。从化、增城、南沙、番禺区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且水环境综合指数持续改善,重点区域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突出。其中,从化区重点区域一级支流优良比例达94.9%;增城区水环境改善幅度达11.32%,是全市唯一改善幅度超10%的区;南沙区提前谋划,高位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促进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番禺区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真碰硬,狠抓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面。该指标从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大气、水、土壤及辐射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环境管理等7方面考核了19项工作内容,考核占比60%,其中,白云、增城、荔湾、番禺区排名靠前。从相关指标评分情况看,各区因地制宜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径,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其中,越秀区率先全省探索制定执法观察期制度;海珠区发出全国首份噪声禁止令;荔湾区聚焦臭氧污染防治,专题开展加油站油气泄漏监测帮扶;天河区深入实施环评审批全流程服务精细管理,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白云区发挥汽车产业集群优势,形成汽修行业钣喷污染治理示范性效应,精细化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黄埔区在国内首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审批新模式,南岗河入选首批“幸福河湖”;番禺区出台全市首个镇(街)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南沙开发区荣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称号,南沙新区获得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从化区率先印发区级“无废城市”推进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城区荣获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区、各部门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发扬成绩,弥补不足,聚焦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PM2.5及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持续攻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驰而不息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增进群众生态福祉,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高品质的美丽广州,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障。
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2023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