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既有建筑更新改造项目,规范我市既有建筑改造调整使用功能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工作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查效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办理消防审批事宜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点击下载浏览:关于支持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办理消防审批事宜的实施意见(试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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