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现就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比选。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
二、采购人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部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联系电话:020-31710359
三、比选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四、服务内容
一是关于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及结果研究、定价机制的前瞻性研究以及省市两级定价模式下的定价机制研究;二是新增项目辅助评价体系指标拓展研究;三是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辅助评价体系指标研究;四是基础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新增项目受理初审、特需项目报备、价格调整基础数据、价格监测等工作。
五、项目金额:40万元(超过项目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服务方案(工作实施方案及服务措施),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六、比选公告公示及接受咨询时间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0日
评审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七、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11楼)。
八、比选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参选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承接项目意向书及服务方案。
(四)比选文件规定须补充的其它资料。
以上比选文件一式三份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在文件袋正面上注明参加比选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
注:比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
九、参加比选单位合格条件
(一)从事医保政策及价格管理相关方向研究的高等院校或专业社会机构,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医疗价格数据统计的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团队,有开展数据测算、分析统计等相关经验。
(三)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五)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十、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十一、结果公示
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在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比选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