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践行“浦江经验”,落实领导干部约访下访,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10月30日下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陶镇广来到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主动约见信访群众,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鄢巍、南石头街办事处书记邹伟、主任杨晓斌参加了见面会。
陶镇广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交谈,了解详细诉求和案件查处情况,耐心解答政策法规,并督促属地街道依法依规处理好信访人所投诉问题。经了解,该信访群众主要诉求是拆除其楼下违法建设,属地南石头街道已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陶镇广对南石头街道办事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及时将违建棚屋顶上垃圾予以清理;二是请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业主宣传教育,防止高空掷物的危害;三是请街道办事处及时跟进该信访件后续处置工作,请海珠区局继续督促指导配合下一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当前执法部门对已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已建成违法建设,需要等待行政诉讼期限满后(六个月)再申请实施强制拆除。在此之前,常常会有投诉人误以为执法部门故意拖延、不作为而产生信访案件。对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此类信访案件时,将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