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联播 > 部门动态 > 市财政局

市财政四项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

  • 听全文
  • 2020-04-15
  • 来源:本网
  • 分享到
  • -

  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财政局切实发挥兜底保障功能,加大投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

  一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适度提高救助标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部门共同研究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科学合理测算救助标准,及时将2020年广州市“低保”标准从1010元/月/人提高至1080元/月/人,增长幅度达6.93%,其他救助标准按照同等幅度同步提高,全年财政新增安排救助资金5,158万元。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1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35元,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二是启动社会救助和临时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市财政局配合市发改委密切监测我市基本生活资料物价的波动,按政策对我市户籍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3月底,市财政已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601.04万元。切实缓解物价波动对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影响,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救助力度。2020年市财政安排2.8亿元救助金,用于我市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对我市困难群众,此次疫情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同时,会同市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措施,明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四是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将保障责任落到实处。第一时间拨付中央、省疫情防控资金,提前下达各区转移支付资金,并指导各区按时足额拨付,优先保障本次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及时将困难群众补助发放到个人的银行账户。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