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而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城市,广州市财政局十分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并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单位。2017—2020年连续三年荣获广州考评优秀等次;2019年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20年广州“阳光财政”法治创新实践入围广东省法治政府首批示范创建候选名单。2021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广州市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
一、重视法律队伍建设
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广州市财政局始终把法治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治财政的重要工作来抓,从2002年开始,就主动招录正规院校毕业的法律人才,迄今通过选调、公招等方式,共招录48名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在内的诸多名校法律专业毕业生,成为广州市财政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中坚力量。人才使用方面,将优秀的法律人员优先配置到局法制工作机构,同时将其它法律专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业务部门的法治审核和法治联络等工作,在全局形成以内设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以业务处室法治联络员、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为辅助的法治工作队伍,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注重制度的引领作用
建设法治财政,制度体系是保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广州市财政局着重从三个层次构建完善财政制度体系。一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完善地方财政基础管理制度,制定了《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管理规程》《广州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大监督”财政管理体制,出台《广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广州市财政局财会监督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10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全面加强财政风险内控管理。二是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政府债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及日常行政管理开展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政策、制度,进行细化,明确权责、完善流程等。三是因时而进,查漏补缺。主要是因应法律法规出台和修订,及时对现有制度文件进行清理修订,确保财政制度与中央、省、市改革决策相衔接。除此之外,广州市财政局还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复议、信访等相关制度建设,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广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引》《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庭审办法》等规定。迄今为止,广州市财政局共印发相关制度文件239件,构建起比较严密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为法治财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州市财政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分别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公布权力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清单等多项“监管清单”,夯实行政执法依据;制定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合同管理、音像记录等多领域工作指引和管理规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格式目录以及统一的文书格式文本。实现执法行为有清单、执法程序有指引、案卷归档有标准的法治财政规范管理模式。
四、法制审核实现全覆盖
广州市财政局着力“聚焦”强化法治审核。聚焦建章立制,完善法制审核相关制度,逐步形成1个基本规程加N个不同配套指引的法制审核指引体系,覆盖全局各项业务流程,为各项财政行政行为安上“紧箍咒”。聚焦依法决策,凡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政府合同签订、重要制度文件在提交局务会议审议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局法制机构审核,不得上会,在防控重大行政决策风险上筑起“防火墙”。聚焦事前审查,将合法性审查的端口提前到业务处室。一是依托广州市财政局丰富的法律人才储备,积极发挥法治联络员队伍的作用,保证重要制度文件、重要行政决策等在处室内部经过第一轮法制审核。二是局法制工作机构主动作为,梳理、汇总各处室常见法律问题,并做好相关处室的法律培训,让常见法律风险消弭于无形。受益于严格的法律审核,广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近两年,广州市财政局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维持)率100%。
五、学法用法保持常态化
广州市财政局在学法用法上注重实效,不喊口号、不练虚功、不摆花架。对内建立多层次法治培训,制定面向全体干部的学法计划、明确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建立财政普法课堂,实施面向法律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完善学法制度,确保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0课时、执法人员不少于40课时;开展专题研讨、案例讨论、学法考试及处级干部任前考试等方式巩固学法成果。对外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互联网、新兴媒体等,根据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对预算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七五”普法以来共组织各类培训近30,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