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本次修订的《指导意见》共五十四条,涵盖内容广泛。
控“源头”,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指导意见》明确了制定政府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要求我市各采购人按照财政部2021年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需求制定的原则、具体内容以及调查论证方式,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
拓“空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作用。一是强化政府采购对绿色发展的支持性作用。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要求采购文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的发展。三是明确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为政府采购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拓展更大空间。
解“难题”,聚焦政采当事人关注事项。《指导意见》重点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日常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给出了解答,包括政府采购服务、进口产品、保证金、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可以承担的事项等予以明确。
《指导意见》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编制政府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压实了采购人主体责任,以规范促公平,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