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统筹兼顾 迈上城乡综合治理新台阶
2021年广州市级财政共投入448.4亿元推动城市治理,支持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获珠三角片区第一,新增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新增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4个,88%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形成21个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群。
二、生态环境治理有序推进
完成3,000辆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的目标,空气质量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入选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力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5座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成功点火试烧垃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完成347宗闲置地块复绿和6.5万亩碳汇造林任务。
三、市域社会治理有力增强
推进平安广州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案件类警情持续下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形成全市覆盖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100%全覆盖;支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市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2022年广州市级财政共计安排400亿元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其中:
安排104.6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优化,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安排177.8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创建乡村振兴先行试验示范区,走深走实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安排117.6亿元支持平安广州建设,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创建,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强化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