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我市双拥优抚、退役安置、支持驻穗部队建设等方面投入,落实国家、省要求,稳步提高退役军人各群体相关待遇,落实抚恤优待政策面实现百分之百,为我市力争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落实各项优抚对象抚恤政策补助。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物价等因素,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补助标准,及时足额保障,主动帮扶解困。
二是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能力。通过安排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及上岗适应性培训经费等,建立和完善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是出台政策缓解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为切实缓解烈士遗属和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压力,促进全社会各行各业尊崇尊重烈士遗属和优抚对象,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将烈士遗属和优抚对象纳入我市困难群众享受消费性减免和补贴范围,从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水电气费用优惠、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发放污水处理费补贴等九个方面给予优待,惠及我市烈士遗属和优抚对象超1.5万人。
四是关心关爱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优抚对象。贯彻落实国家、省拥军优属等文件精神,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优抚对象的关怀,在春节、建军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落实慰问金及活动经费,使军休干部、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五是促进军地共同发展。为支持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国防和军队改革,促进军地共同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双拥工作经费、拥军优属经费、支持驻穗部队建设经费等双拥项目资金。
六是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直达机制。实行常态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直达机制,将包括中央、省、市、区各级安排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系统进行严格监管,增强资金拨付的穿透力,确保各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直达优抚对象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