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规划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土规划审批服务质效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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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5
  • 来源:市国土规划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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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充分发挥国土规划融合的体制优势,更好履行政府服务职能,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土规划审批服务服务质效的行动方案》,今日小编便带领大家一起看看其中的一些主要行动措施。

行动目标:完善“五个一”审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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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六减一优”,开展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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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类项目国土规划审批时间压缩30%以上;

企业投资类项目国土规划审批时间压缩65%以上;

中介服务事项、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等环节和时间压缩50%以上;

行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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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规划编制和调整

1、加强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权属红线等数据纳入国土规划数据库并实时更新。

2、优化独立用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减少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频次,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幼儿园、中小学、文化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原则上只确定用地面积、容积率下限(幼儿园、中小学中心城区≧0.7,外围地区≧0.4;文化站≧1.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0.7)和绿地率;

变电站、消防站、燃气供应站、垃圾压缩站、垃圾收集站原则上只确定用地面积

3、优化线性市政工程(轨道及道路交通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程序

国土规划部门对工程规划方案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方案合并审议,以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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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建设用地国土规划管理

1、合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用地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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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简化征地预公告受理条件

取消用地规划许可、勘测定界报告等作为前置条件,用地单位可凭规划选址意见用地红线即可申请办理征地预公告手续,办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优化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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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片为原则,由市统筹安排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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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审批

由国土规划部门在项目用地红线确定后,在用地报批前并联办理,无须建设单位另行申请查询。

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改为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出让主体(市国土规划委或相关区政府)实施区域评估,不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经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跨市域的铁路、隧道、桥梁、地铁、公路、地表供水、输油(汽)等单独选址的建设工程项目

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5、优化公开出让类用地项目制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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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土规划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委托统一机构负责制作,提高制图效率、用地范围一致性,降低建设单位成本。

6、合并办理公开出让项目用地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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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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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国土规划局一次受理,审查后呈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优化建设工程国土规划管理

1、结合“多图联审”“联合审批”优化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流程,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重要景观地段建设项目景观效果导控效率。

对于全部新建、加、改、扩建建筑工程,国土规划部门根据审图机构审查意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推行“带方案出让”,分类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

对于规划明确的产业区块范围内的工业项目

实行带方案出让土地,取消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对于划拨类项目,总平面规划前置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合并审批。

对于已核发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根据实际功能布局进行优化深化。

原则上可建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或单栋的建设项目,可免于单独批复或调整设计方案,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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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条件核实不再查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

4、优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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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黄埔区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针对政府投资类公共服务设施,如在设计方案审查、规划报建阶段发现对于不影响城市景观、建设规模较小的未报建临时设施,在建设单位愿意自行拆除整改的情况下,可由建设单位出具期限明确的承诺,先行开展规划审批,具体整改情况在规划验收阶段核实。

6、落实支持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充分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明确历史建筑依规定改变使用用途免于规划审批,制定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负面清单,支持历史建筑开设创意空间、特色餐饮、民宿等特色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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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不动产登记

1、推进不动产登记的放权强区改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首次登记等业务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思路,逐步下放各区办理。

2018年6月起,属于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原黄埔区域的预告登记业务先行下放所在区办理,同步实施跨区通收通办。

2、简化登记审查环节,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

前置限购限售信息采集,取消公房移交等搭车审查,简化登记环节的用地结案、土地出让金审查、闲置土地等前置条件的审查,实现不动产编码即时获取。

3、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申办。

逐步建立“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快递领证、一次办结”服务机制。

4、试点推进交通枢纽项目的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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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便民服务措施

1、精简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30%以上,降低报批门槛。

2、试点探索“证照分离”改革。以广州开发区、南沙新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试点,创新“证照分离”相配套的优化准营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

3、实现不动产登记微信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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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配套机制

进一步完善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为全市相关部门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信息化支撑。

建立合规性审查工作机制。

加大力度维护广州天地图平台。

政府投资项目,在满足数据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由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图和地形图,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参考。

加快推进存量房地产档案数据标准化处理,优化档案对外利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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