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外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标定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公示范围包含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等十一区的规划建设区范围内510个标定区域和510宗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标定区域总土地面积约560.68平方公里。土地用途包括广州市域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含3.3%以内的配套商业面积)、办公用地、混合用地(同一宗地含一种以上用途)、工业用地、公共服务(一类)用地、公共服务(二类)用地共七种用途。其中,混合用地包括商住混合、商办混合和商办住混合三种。
从标定地价区域面积加权平均价格来看,商办住混合用地平均地价为23790元/平方米,住宅用地平均地价为16475元/平方米,商住混合用地平均地价为19578元/平方米,商服用地平均地价为19636元/平方米,商办混合用地平均地价为12953元/平方米,办公用地平均地价为8268元/平方米,公共服务(一类)平均地价为3182元/平方米,公共服务(二类)平均地价为801元/平方米(地面地价),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1473元/平方米(地面地价)。
本次标定地价只评估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受房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城市发展规划、规程技术路线要求及宗地产权数据完备性等情况影响,成果未对全市域建设用地进行覆盖,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仅代表标定区域的地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