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在建项目技术指导工作的函》的安排,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率三位省级专家组成工作指导组,于7月15日至16日到广州市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在建项目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矿处、市地调院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区分局分管领导、属地街道、各参建单位等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
工作组现场重点检查了从化区江埔街大灶佛边坡、海珠区官洲街北山岗边坡和黄埔区联和街道保利林语山庄边坡三处在建治理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情况,详细查阅了上述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施工过程资料,听取了各区分局和参建单位有关工作汇报,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的有关批示精神,就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一一提出整改意见,重点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地质灾害是民生工程、生命工程,安全和质量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要坚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高标准严要求。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城市,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既要确保治理工程快速有效,同时还要结合生态修复,确保美观和谐,治理后的山体要与周边生态融为一体,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认可感。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挂点工作。相关隐患点挂点领导不能仅局限于分管领导,要结合辖区隐患点的数量、规模和推进综合治理难易程度,合理安排各级领导干部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挂点,将监管压力进行合理分配,齐抓共管,切实高效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要严格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发现现场施工现状与设计图纸不符时要及时反馈;设计单位要时刻关注现场施工情况,发现现场施工现状与设计图纸不符时要及时进行评估,必要时及时变更设计,实施动态设计;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职责,尤其是隐蔽工程必须确保监控到位,做好施工和验收记录,发现风险及时制止,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属地政府要多到现场检查,市局、区分局要多到现场指导,挂点领导要多到现场督导,确保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