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归口,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承编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应急避护场所设计规范》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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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5
  •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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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应急避护场所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该《规范》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归口,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研院)承编。《规范》的实施标志着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设计建设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标准化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天候守护人民安全、守护广州安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应急避护场所设计标准化工作从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的高度,组织市交研院编制了《规范》。该《规范》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并最终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

  《规范》于2018年根据《广州市质监局关于下达2018年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进行立项,通过明确不同类型和等级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内容体系,为广州市建设和管理应急避护场所提供专门的地方标准依据,指导广州市今后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作的开展,保证相关的审批实施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应急避护场所的功能与质量。

  《规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场所分类体系。为匹配“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各层级政府职能,形成中心、固定、紧急共三种等级的应急避护场所设计规范。

  二是规范设计建设内容。对适用范围、设计规定、生命线系统设施配套功能、应急交通、应急标识、应急转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生命线系统设施配套功能。根据场所等级明确包括应急指挥、应急宿住、物资储备及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应急厕所、淋浴盥洗间、专业救灾队伍场地、通信设施、环卫设施、排污设施、大型应急户外显示系统、应急通风设施等15大类55小类设施配置的具体要求。

  四是强调公共设施平灾结合利用。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空间、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城市公共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把“被动防灾”变成“主动防灾”,提高公共设施利用效率。

  《规范》的发布实施,是推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政治责任和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策措施,将有助于更加精准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量防灾减灾救灾,不断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助力广州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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