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宣贯培训会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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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6
  •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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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障各项规定有效执行,推广名城保护利用相关新理念、新实践、新经验。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条例》)宣贯培训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其他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属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协会和设计单位代表共约300人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参加培训。

  会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邱琳总经济师指出,修订的《名城条例》总结提升广州市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比较成熟的创新经验,是广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为推动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次修订是广州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制度体系的关键举措之一,在全国率先以市级修订立法确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具有先行示范意义。强调要重点从三方面做好《名城条例》的实施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名城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加强组织,狠抓落实,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合力推进《名城条例》的实施;三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成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名城条例》的排头兵,让广大群众熟知《名城条例》内容,树立“名城市民”主人翁意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城保护处二级调研员姜彦军宣贯解读《名城条例》,介绍了修订工作重点:一是扩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彰显广州核心文化特色,促进广州千年城脉、文脉、商脉“三脉”传承发展;二是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促进提升名城保护治理水平;三是协调名城保护和民生改善,推动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四是协调名城保护和建设发展,激活历史文化遗产使用价值和效益。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系主任、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冯江教授作了《历史照进现实——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探索与思考点滴》精彩分享,从城市、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三个方面介绍了广州名城保护利用的理念和实践案例,生动讲述了广州近代城市中轴线的形成、泮塘五约微改造、华南土特产展览交流大会历史建筑群修缮研究、三元里大街二十七巷9号民居活化利用等改造实践案例。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分享了越秀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保护利用经验,介绍了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新河浦等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创新工作,生动讲述了华安楼通过“业态置换”绣出电力工业遗产之美、林克明旧居通过“修缮活化”将名人旧居变身文化陈列馆、觉园通过“自主更新”将红砖洋楼活化成打卡新地标等实践案例。

  通过对修订后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宣贯培训,提高了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持续培育示范项目等工作,推动《名城条例》有效落地,不断提升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水平,为擦亮广州历史文化金名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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