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落实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及时开展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营运车辆清理整改工作,定期开展交通违法清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车辆安全管控,落实逾期未检验车辆停驶、停运措施,严禁无有效资质的营运车辆参加营运。二是积极推动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工作,通过落实企业源头监管、政策引导等措施,加快淘汰清退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电子运单管理、“一书一签”制度等12项管控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起火、爆炸风险。四是强化落实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充分应用省智能监管系统和粤商通APP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各类交通违法及不安全驾驶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