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广州市人大新修正通过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白云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对景区开展保护、建设和管理的法宝和利器,为切实提高景区干部职工对《条例》新修改内容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在景区内部率先形成尊崇法规、学习法规的良好氛围,白云山管理局结合对《条例》修正案的解读,于近期针对景区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讲活动。
本次宣讲从3月初持续到7月底,采用学习《条例》原文及修改注释稿、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利用中心组或支部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和讲述云山故事等形式展开,印制发放宣传材料近千份、有序开展主题上门宣讲活动十场次、组织各种会议学习数十场次、微信在线转发学习内容和交流体会若干。宣讲对象广泛涵盖了管理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全部单位机构管理人员和景区各一线服务岗位职工代表等数百人次。宣讲内容包含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中国法律的起源和中西方法文化的对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架构和时代要求、《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修改原因等,尤其是对《条例》新修改14条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解读。通过宣讲,进一步加深了景区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等重要生态文明思想论述的认识,有力增强了风景区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应用能力。
生态文明任重道远,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白云山管理局将进一步细化、深化《条例》的实施,适时启动面向广大市民游客的专项普法宣传,继续教育引导景区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林业园林局各项决策部署,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科学发展理念,以《条例》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和正在开展的白云山还绿于民、广州花园建设等工作为新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依规抓好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奋力推动白云山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