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花都区瑞岭村、番禺区大山村、从化区西和村、增城区瓜岭村等1镇4村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正式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近年来,广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实践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之路,培育和树立了一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示范单位。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由市委农办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政法、民政、民族宗教、司法等部门组成市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小组,齐抓共管、勠力同心,统筹推进广州市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强化党建引领。织密织牢农村三级党建网络,将党建与社会管理网格深度融合,全面推行“支部建在网格上”,建立7029个网格党组织,将党的组织根系牢牢扎在村民家门口,逐步构建“村党组织—网格党组织—党员责任区”三级党建网络,推动党员常态化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形成乡村治理强大合力;三是强化规范建设。出台《广州市村(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广州市村(居)委会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指导鼓励各区开展建立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自治队伍管理办法等创新试点,进一步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推进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及村(居)民代表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文明创建。印发实施《关于深化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弘扬农村家庭文明新风。在全市农村地区累计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1465个,搭建起精神文明学习教育与群众生产生活连接沟通的桥梁。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申报,推动广州市海珠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成功入选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候选名单。五是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运作机制,全市共建成镇街综治中心176个,村(社区)综治工作站2759个,已实现全市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村一法律顾问”兼任村调委会副主任全覆盖,并逐步建立了“村镇调解—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六是强化典型示范。注重对广州市乡村治理工作创新性好、可复制性强的工作经验进行挖掘提炼,形成相关典型案例,分别向国家、省总结推荐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乡村振兴“四个一批”典型案例、乡村治理“清单制”“积分制”运用情况及案例等,选树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