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18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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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08
  •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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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参保人住院待遇实现“两级跳”!

   1级跳: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

3

   与原政策相比,2018年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直接“打五折”!

   2级跳:提高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

   对比2017-2019年新旧政策待遇,情况为:

   一、未成年人与在校学生住院待遇标准:

4

  二、非从业居民与老年人住院待遇标准

5

   待遇调整后,以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例,未成年人与在校学生住院报销比例由2017年的65%上升为2018年的70%;非从业居民与老人住院报销比例由2017年的55%上升为60%。

   另外,门诊特定项目(家庭病床除外)支付比例,执行住院标准;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执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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