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速调快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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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10
  •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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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专门的调解庭,负责联合市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对市仲裁委已经接受仲裁申请材料但未作出立案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解,以及履行仲裁机构职能对调解成功案件的调解协议书进行仲裁审查确认,对部分调解不成的案件进行现场立案和开庭审理等“速调快裁”服务工作。此举是市仲裁院加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创新调裁衔接办法的有力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具体实践。市仲裁院调解庭成立以来,共调解争议1030件,调解成功701件,调解成功率达68%;9月28日首次调解不成功现场立案并开庭审理案件以来,共审理案件49件,及时妥善化解了争议纠纷,有效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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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庭专用审判庭 现场宣判现场出具仲裁裁决书)

  为推动三方联合调解和仲裁机构案前调解工作的联动和高质量发展,市仲裁院规范案前调解工作流程,印发案前调解工作系列台账和文书模板,强化案前调解和开庭审理工作衔接,建立案前调解业务指导制度机制,优先选择非接触式方式开展调处工作,严格落实案前调解工作例会和通报制度,争议调处质效不断提升。2017年市本级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案件5182件,调解成功3414件,调解成功率达65.88%;2020年市仲裁院案前调解小组成立以来,共调解1233件。不断积累总结、开拓创新,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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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为凝聚社会治理力量,打造科学完备的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近年来,市仲裁院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将争议纠纷解决端口前移,通过在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落实保障条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各区复制推广,推动全市形成以街镇、企业和行业等基层调解组织为基础、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为突破、仲裁机构案前调解为重点、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使63.35%的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为群众提供了高效、多元的争议纠纷解决渠道,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进步更好地推动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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