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强化索赔追偿、以案促治,办理了19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案数量居全省首位。
为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日前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融入执法、监管、服务等工作中,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的职责分工,部署了三方面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把控”,要求“存量案件”要仔细筛查,形成台账;“增量案件”由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开展索赔调查、鉴定评估、固定证据。二是落实“动态跟进、多责同追、应赔尽赔”,由政策法规部门与执法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组织开展磋商、签订协议及司法确认、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等,落实刑事、行政、民事等责任“多责同追”。三是确保“修复到位、保障有力、履职尽责”,对生态环境修复监督、赔偿资金管理、工作信息报送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积极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